鍋爐及其系統能效測試與評價方法包括定型產品熱效率測試、鍋爐運行工況熱效率詳細測試、鍋爐運行工況熱效率簡單測試和鍋爐及其系統運行能效評價。
鍋爐定型產品熱效率測試
鍋爐定型產品熱效率測試是為評價工業鍋爐產品在額定工況下能效狀況而進行的熱效率測試。
測試方法
(1) 手燒鍋爐、下飼式鍋爐、電加熱鍋爐采用正平衡法進行測試;
(2) 額定蒸發量(額定熱功率)大于或者等于20t/h(14MW)的鍋爐,可以采用反平衡法進行測試;
(3) 其余鍋爐均應當同時采用正平衡法與反平衡法進行測試。
基本要求
在額定工況下,熱效率測試應當不少于2次。測試方法和計算公式按照GB/T10180第5章至第11章的相關要求進行。
測試結果確定
每次測試的正平衡與反平衡的效率之差應當不大于5%,正平衡或者反平衡各自兩次測試測得的效率之差均應當不大于2%,燃油、燃氣和電加熱鍋爐各種平衡的效率之差均應當不大于l%。
取兩次測試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鍋爐熱效率最終測試結果。
鍋爐及其系統的測試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鍋爐在額定參數下處于安全、熱工況穩定的運行狀態;
(2)輔機與鍋爐出力相匹配并且運行正常,系統不存在跑、冒、滴、漏現象;
(3)測試所用燃料符合設計燃料的要求;
(4)鍋爐及輔機系統各測點布置滿足測試大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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